考生档案、党团关系、户口迁移等办理

1.本人档案可到所在毕业学校自提,开学一周内交给所在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也可通过毕业学校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00134,收件人: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58319057。

2.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需转交党组织关系:先将党员档案交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经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后,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填写中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交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在原党组织的协助下于入学一个月内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组织关系转接。

3.共青团员须携带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组织关系转接证明、团员证),交给所在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在原团组织的协助下于入学一个月内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关系转接。

4.户口迁移。按教育部和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新生户口可自愿迁移。如需迁移户籍,请仔细阅读《新生户籍办理的规定》,开学后填写《外省市户籍申报表》连同个人材料交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

咨询电话: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022-5831901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李老师)。

5.困难学生资助。1天津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的困难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在入学前由户籍所在区级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和学院的资助政策,按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孤儿、残疾、烈士子女、特困救助等困难家庭学生请提供相应管理部门发放的证明复印件,开学时交所在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

咨询电话: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022-5831901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谢老师)。

6.应征入伍新生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以书面形式告知学院新生应征入伍,口头形式无效。新生本人持学院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并盖章。本人持申请表、入伍通知书、本人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登记,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办理相关事宜。

应征入伍新生在办理完入学报到手续后,务必要持入伍通知书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咨询电话: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022-5831902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买尔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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