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简介
校企合作办公室(实训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校企合作部分
1. 负责起草制定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二级学院,确定实施计划,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
2. 负责合作企业的开发与维护,进行校企合作的调研并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负责各类对接会的筹划与执行;
3.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与考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类产教融合相关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4.负责区域经济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文件收集、存档,学习各地各校先进做法,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与管理机制;
5.负责协助各二级学院进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发、订单培养工作,签订基地共建协议、订单培养协议等;
6.负责协助各二级学院引进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教学;协助人事、教务和各二级学院开展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相关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地完成好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校企总结、统计报表和线上平台。
8.负责学院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训管理部分
1.负责起草、制定实训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实训室资源;
2.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教委关于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审议实训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决定学院实训室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3.负责指导和督查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部履行实训室安全职责,协调全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协助党委安全保卫部指导、督促、检查各实训室的安全工作;
5.负责按要求进行校级实训室安全检查、重要险源专项检查、校级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训室安全文化宣传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汇总教学二级学院部关于实训室维修护、改造等需求,计划、审定、分配相关工作;
7.负责校外人员使用实训室相关工作的审定、组织和协调;
8.负责实训管理相关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地完成好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实训室总结、统计报表和线上平台;
9.负责学院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